1、使用光纖激光打標機和激光系統,應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光束擋、光束擴大系統,安全罩、快門、連鎖裝置等安全裝置。
2、在進行非封閉或半封閉激光系統操作時,應明確表明激光的工作區(qū)域,并只允許與激光打標機操作直接有關的人員在內。應在通過這個區(qū)域的所有入口處,加警示標志。
應嚴密監(jiān)視充電周期的啟動信號,應對提前擊穿有所準備,并要防止意外的激光發(fā)射。
3、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激光打標機,只許有受過專業(yè)訓練的人員操作激光打標機。
4、未經允許,沒有采取防護措施的參觀者不得進入管理區(qū)域。
5、確定和限制激光器的光束路徑,激光輸出不應向有操作人員的區(qū)域發(fā)射。要采取各種有效途徑,如設置吸收靶等。耗掉無用能量,以免對人體造成不應有的傷害。
6、在調整激光器光學元件時,確保人眼不受到激光束或其有害的反射束的照射。
7、避免用眼睛直視激光束,戴用適當的激光護目鏡。
做好以上的防護措施,避免意外傷害,也能保證浙江激光打標機使用壽命。